潍坊文昌中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校车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做好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二)紧急处置原则;

(三)协调一致原则;

(四)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四、指挥体系

(一)学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和

副组长:孙国栋

成  员:于志升、刘峰、张孝记、杨俊娇、于培显、沈振亮、袁祎涛、王百川、张良、孙伟、陈孟青、王海荣、刁全礼、各班主任、各车主、司机

下设信息组、指挥组、车辆调度组、医疗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置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是对各单位各部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小组成员将分别担任本校校车事故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当地上级或当地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信息报告

信息预警:事故发生后,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或司机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报122、120并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

信息上报: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组人员到位,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信息组同时向公安机关、教育局、交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二)现场处置

救治:医护人员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处置,并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车辆调度组调集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

车辆疏导:车辆调度组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车辆疏导,入学进入校园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的引导。

(三)后续处置 

1.信息报告: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信息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信息组和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事故善后组协助处理伤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由学校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善后处置

1.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向校办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具体情况处置措施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较小,道路没有积雪,也没有结冰,可以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如果雨雪较大或者道路结冰,校车无法通行时,校车停运。学校应立即通知校车车主、随车管理员和司机,并迅速通知家长,由家长负责接送。

3.学校的作息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二)车辆抛锚

如遇校车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立即靠边停车,绝对不能带“病”行驶。停车维修时,应按规定放好交通安全标识,随车管理员要将学生带下车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校长,临时调有相应资质的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三)如遇车辆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

1.车主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校长。

2.车主、随车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安全。

3.由车主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学生如果不能按时到校,其处理方式同上款。

4.车主如果无法协调,应马上拨打110报警。

(四)如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园长和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和校长、园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向教育局、街道办事处和教管中心报告,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