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文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程序,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校舍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省、市、县(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在我校校舍可能发生的险情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学校的房屋倒塌;

2、围墙倒塌;

3、学校建设、维修工程的安全事故。

第四条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开展在校师生的应急疏散工作。

第五条 启动条件。当学校发生房屋倒塌、围墙倒塌以及学校建设、维修工程时发生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校舍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转为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学校应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

组  长(应急疏散总指挥):李荣和

副组长(应急疏散副总指挥):孙国栋

成  员:于志升、刘峰、张孝记、杨俊娇、于培显、沈振亮、袁祎涛、王百川、张良、孙伟、陈孟青、王海荣、刁全礼、各班主任及相关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应急疏散总指挥不在位时,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校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疏散工作;

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疏散通道,制定明确的应急疏散信号(警报,如果电力中断,为急促哨声),设立应急疏散线路图,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预案;

4.接到预警时,负责对学生进行应急避险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师生安全有序疏散;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和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6.妥善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各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修订)学校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和工作程序;

3.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5.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疏散引导组职责:

1.负责组织师生快速、安全、有序疏散;

2.结合学校应急避险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编制张贴学校应急疏散平面图、各班级疏散路线等;

3.做好残疾学生疏散工作,并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三)抢险救护组职责:

1.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

2.视情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临时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伤员;

4.负责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应急疏散秩序;

2.妥善安排学生生活保障等工作;

3.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及时调度应急物资和资金;

5.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五)善后工作组职责:

1.及时调查、统计和报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

2.妥善处理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

第七条 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包括应急知识宣传、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订不同时间和条件下的应急疏散程序。

第八条 应急疏散准备。

1.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应急知识,使全体师生熟悉应急疏散预案,掌握应急避险技能。

2.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疏散准备工作。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设施、路线等安全检查。

3.明确各楼层、各班级、各学生小组的具体负责人,熟知应急疏散场地、疏散路线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4.残疾学生要安排专人负责。

第九条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3分钟)向校长报告,然后及时向教育、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校舍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救护受伤人员,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校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校长---教育局及政府职能部门。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主要处置措施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

2.学校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危房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事故信息向学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汇报,由校长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路、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4.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同时向11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6.抢救过程中,组成人员要相互配合,团结一致,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

7.加强组织纪律,各组成人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部,积极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8.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组成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9.抢救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抢救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疏散指挥部应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学校秩序。

第十一条 责任与奖惩。应急疏散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预案的演练、培训与管理。根据本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方案,每两周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对师生的应急疏散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养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